申請人須提交填妥申請表通用表格第340號(3/2013修訂版)及補充資料表格。持有本港以外院校╱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所頒授學歷的人士遞交申請時,須夾附修業成績表及文憑/證書副本。截止申請日期為2020年10月15日。申請表資料不全的申請表格以及逾期遞交的申請均不獲考慮。
(a) 申請人可透過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 (http://www.csb.gov.hk) 作網上申請。
(b) 申請人亦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民政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G.F. 340申請表格,或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 (http://www.csb.gov.hk) 下載有關表格。
(c) 郵寄的申請書須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送達香港灣仔軍器廠街一號警察總部警政大樓37樓警察招募組。信封上的郵戳日期將被視為申請日期。請於信封面註明申請職位名稱。為確保郵件能妥善送達,請支付足額郵資及註明回郵地址。招募組不會接收郵資不足的郵件,有關郵件將由香港郵政退回寄件人或銷毀。一切遴選程序將由招募組預約安排,投考人毋須親身遞交表格。
(d) 請留意申請人必須以Acrobat Reader XI或以上版本的軟件,填妥附件中的電子補充資料表格(請見下列附件),並將電子表格於2020年10月15日前電郵寄回
[email protected]。有關表格亦可透過香港警務處互聯網站 (https://www.police.gov.hk/info/doc/recruit/Supplymentary_Information_Sheet.pdf)下載。資料不全的電子表格以及逾期遞交電子表格的申請均不獲考慮。
(e) 持有本港以外院校╱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所頒授學歷的人士遞交申請時,須夾附修業成績表及文憑/證書副本。申請的人士須將證書副本連同補充資料表格發送至電郵地址:
[email protected]。
(f) 申請人可於香港警務處互聯網 (http://www.police.gov.hk/recruitment)瀏覽有關此職位的資料。
申請人如獲選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六至八個星期內接到通知。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經已落選。